吸烟有害健康,这是人人都知道的事情。但是,吸烟仍大有人在。近期,国家卫健委新闻发布会上提出,将在全国层面推动禁烟立法,再次引发了关于室内禁烟的讨论。办公室,作为职场人每日消耗三分之一时间的场所,吸烟的情况时有发生。一方面,即使吸烟有诸多弊端,但个人的选择无法强加干预。另一方面,相关规定是否能够执行到位?围绕办公室禁烟的话题,劳动报记者采访了用人单位、劳动者及法律专家,了解办公室禁烟可能带来的种种变化。
背景:最严禁烟令下多数单位,设置室外吸烟点
今年7月16日,国家卫健委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健康中国行动实施两年来取得的进展与成效有关情况。国家卫健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司长毛群安表示,烟草对健康的影响是全世界的共识。像北京、上海、深圳、西安等很多城市都已经实施了公共场所控烟条例。“我们也在积极推动国家层面立法,同时也要求各个地方结合地方的实际情况,出台控烟的法律法规。”
此前,上海已经于2017年3月1日起实施新修订的《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堪称 “史上最严禁烟令”。条例规定,上海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全面禁止吸烟。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违反条例规定的,可处以2000元-3万元罚款;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的,可处以50元-200元罚款。
记者陆续走访了位于静安、浦东等区的楼宇,多数职工都告诉记者,自从上海的禁烟令实施后,鲜少有人会在办公场所内吸烟,即使要吸烟也会去楼外的集中吸烟点。一位多年烟民陈先生告诉记者,自己的公司在20楼,吸烟点在1楼外,“进进出出很麻烦,也浪费时间,时间久了,自己在工作时间吸烟的次数也少了很多。”然而,也有职工表示,虽然有明确的禁烟规定,但在实际执行中,偶尔也会有职工在食堂、厕所、窗边等位置“偷偷吸烟”。此前,劳动报记者联合申工社发布了一组关于办公室吸烟的调查,共有2580人参与,其中,58%的受访者表示单位设置了专门的吸烟区域,有24%的受访者表示管控较松,另有18%的受访者则表示,虽然有明确的控烟措施,但对于新兴的电子烟等管控力度有限。
调查:8成网友支持禁烟,劝阻触及“办公室社交”
你是否吸烟?如果发现同事在办公室吸烟,你会制止吗?对此,网友们同样有话要说。在此次调查的2000多份样本中,有22%的网友表示自己是老烟民,8%的受访网友表示偶尔抽烟,有3%的网友正在努力戒烟,2%的网友是电子烟民,有65%的网友明确表示不抽烟。令人欣喜的是,对于公共场所的禁烟条例,有80%的网友明确表示支持,也就是说,许多“资深”烟民也认为,在公共场所禁烟势在必行。
同一调查中关于“如果在办公区域遭遇二手烟,你会制止吗”这一问题,网友的做法则与他们所表露的态度略有不同,仅有29%的受访者表示会明确制止,有32%的受访者会委婉提醒一下,仅有刚过半数的网友会制止同事。
许多网友表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给了自己制止同事室内吸烟的“底气”。
一名叫“浮尘”的网友在申工社留言表示,虽然已经明确告诉同事自己不能闻二手烟,但职场“老人”并没有收敛,自己只能避一避。新规的出台,无疑对此类现象有遏制作用。
另有28%的网友表示开不了口,觉得会尴尬。有10%的网友则表示会加入一起吸烟,并认为这是“社交的一部分”。入职两年的职工颜女士就表示,自己所在的公司需频繁接触客户,吸烟也成为一项潜在的“社交技能”。“谈业务时经常抽烟,甚至还有年轻人为了业务去学抽烟的,我虽然不抽烟,但是也得跟着旁听,不得不吸一些二手烟。”
此外,在此次调查中,不少网友表示,除室内外,别人在马路上、等红绿灯时吸烟也对自己构成了一定的困扰。
唐毅律师解读:是否可以“加罚”?单位罚款不能转嫁个人!
在办公场所禁烟,也会涉及一系列与劳动法有关的讨论:劳动者违反“禁烟令”等条例,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对劳动者进行“加罚”?用人单位如果因此受到罚款,是否可以要求劳动者买单?
对于用人单位的处罚问题,唐毅律师事务所的唐毅律师认为,用人单位并非行政机关,用人单位对员工在工作场所吸烟进行处罚是基于其用工管理权,属于劳动法的范畴。与行政机关给予违反“控烟令”人员的行政罚款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两者之间并不存在矛盾和重叠,所以不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但是,如果劳动者是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场所违反“禁烟令”,用人单位按照规章制度处罚,也有过度管理之嫌。
那么,如果用人单位因相关条例受到处罚,能否要求职工为此“买单”?对此,唐毅律师认为,并不能要求职工买单。“上海的控制吸烟条例里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包括落实志愿者、做好禁烟宣传教育工作等,职工在工作场所吸烟并不会直接导致用人单位受到行政处罚,只有用人单位没有履行《条例》中的管理义务时才会受到行政处罚。”因此,用人单位不得将自己未履行法定义务所受到的处罚转嫁至员工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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