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案件激增,随之带来了送达难问题。记者昨天从浦东法院了解到,该院涉自贸区案件超过20%不得不通过公告送达,严重影响了审判效率。对此,法院发布了《关于自贸区企业约定诉讼文书送达地址案件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有望解决这一问题。
近年来,随着民商事案件的井喷式增长,由送达人下落难寻、逃避送达甚至拒收法律文书而引发的“送达难”问题日益突出,在上海自贸区扩区发展过程中,市场主体活跃度增强,相关案件数量逐年大幅上涨,“送达难”现象更为明显。
据统计,自成立以来,浦东法院自贸区法庭共受理涉自贸区民商事案件4700余件,其中因无法向被告注册地址直接送达,而不得不通过公告送达的案件比例超过20%,严重影响了法院审判工作的效率和当事人实体权利的实现,还造成有限司法资源的浪费。
“如果当事人能在合同订立阶段就约定诉讼文书的送达地址,法院认可向该地址邮寄送达的法律效力,将从根本上解决无法送达的难题,也有助于引导和约束企业诚信交易,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经过反复调研、讨论,最终形成了这份《意见》。”浦东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林晓镍表示。
记者发现,《意见》全文共10条,不仅明确了试行阶段的总体要求、规范诉讼文书约定送达条款的具体内容,还以附件的形式提供了《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的详细范本,对相关企业和个人来说,十分方便。
据悉,自贸区内融资租赁行业发展迅速,很多交易对象都在外地,许多企业采纳浦东法院的建议,已经尝试在合同中约定送达地址,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与会企业代表说,从已尝试的案件来看,诉讼周期至少节约近90天,对于融资租赁这类非常注重资金流转的企业来说,可谓“及时雨”。
今年9月初,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完善送达程序和送达方式”,并认可约定送达的法律效力,浦东法院率先出台《意见》,将为上海自贸区内企业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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