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webadmin | 6月 30, 2020 | news
沪人社规〔2020〕1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市就业促进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应对风险、渡过难关,减轻企业和低收入参保人员今年的缴费负担,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延长本市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通知如下:...
由 webadmin | 6月 21, 2020 | news
沪人社规〔2020〕12号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经市政府同意,自2020年1月1日起对本市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一、2019年12月31日前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在2019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2元。 调整后的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652元,其中孤寡老人或者孤儿的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738元。...
由 webadmin | 6月 18, 2020 | news
沪人社规〔2020〕13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提高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第258号令)等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按下列标准计发失业保险金: (一)第1-12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895元/月; (二)第13-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516元/月; (三)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240元/月。...
由 webadmin | 6月 18, 2020 | news
沪人社规〔2020〕11号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工伤人员的基本生活,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经市政府同意,自2020年1月1日起对本市致残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和生活不能自理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标准进行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由 webadmin | 6月 17, 2020 | news
★案情简介 2018年8月,余某入职上海某建筑工程公司,担任项目经理一职。 2018年8月15日,余某经单位指派,赴外地的某工地主持公司在当地承建的某工程项目。因项目工期较长,公司就安排余某以自己的名义在当地租赁房屋,与公司其他员工共同居住,所产生的租房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 2018年10月1日,本应前来值班的余某却迟迟不至,被同事发现时已在出租屋内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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