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餐平台与配送人员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案情简介 赵某于2017年10月与某互联网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书》。协议约定赵某可使用该公司所提供的手机软件进行接送单业务。根据协议约定,每次送单结束后,公司在扣除保险费后按照协议约定标注支付配送费,每半月结算一次。公司均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支付给赵某。双方未签订其他协议。 赵某在一次送餐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赵某向公司提出希望进行工伤认定。公司以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赵某的申请。随后,赵某就确认劳动关系事宜申请劳动仲裁,随后起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认定赵某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后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裁判结果...

朝八晚五 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吗?

★案情简介 2017年3月,张某入职上海某服装公司,从事缝制岗位。双方签订了《临时工劳动合同》,约定张某为非全日制临时工,按计时工资标准定时发放劳动报酬,公司不为其缴纳保险。公司每月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张某工资,并发放了工资条。张某的考勤表显示,张某每天打卡两次,分别为上午八点前和下午五点后。 2018年7月,张某生育一子。 2018年11月22日,张某以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导致其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为由辞职,并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和生育保险待遇。   ★裁判结果...

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本市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

沪人社规〔2020〕22号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37号)和《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有关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功能,进一步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科研人员创新创业(以下简称“双创”活动),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现就进一步推动科研人员创新创业,促进科技成果研发和转化,制定本实施意见。...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留学人员来沪创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沪人社规〔2020〕23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留学人员创业园: 为全方位多渠道多层次支持留学人员来沪创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优化产业结构,营造更加优渥的创业环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们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支持留学人员来沪创业的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6日   关于进一步支持留学人员来沪创业的实施办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