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webadmin | 4月 30, 2022 | news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 (人社厅发[2022]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抓好特困行业纾困政策落实,现就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以下简称“三项社保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由 webadmin | 4月 30, 2022 | news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 (沪人社规〔2022〕1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区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各区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市就业促进中心: 一、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从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本市失业保险继续执行1%的缴费比例,其中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缴费比例0.5%。 二、继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
由 webadmin | 4月 29, 2022 | news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 《关于进一步维护当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工作指引》的通知 (沪人社关〔2022〕89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维护当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6日 关于进一步维护当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工作指引...
由 webadmin | 4月 29, 2022 | news
市高院、市人社局关于处理涉疫情劳动争议纠纷的12个问答 为更好地应对解决本轮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努力实现保企业保就业保稳定工作目标,妥善化解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市疫情防控情况及劳动关系特点,联合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关于处理涉疫情劳动争议纠纷若干问题的解答》,并予以印发。 2022年4月28日 问题1 处理涉疫情劳动争议纠纷应遵循哪些原则?...
由 webadmin | 4月 28, 2022 | news
最新!专业解读上海高院、人社部门疫情期间劳动关系处理意见 近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进一步维护当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工作指引》。同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关于处理涉疫情劳动争议纠纷若干问题的解答》。给疫情期间的劳动关系处理带来了指导性的意见。我们尝试就两份文件中的内容做一个解读,供大家参考。 一、坚持统筹平衡。统筹劳动者权益维护和企业健康发展,推动企业和劳动者广泛开展协商,倡导双方互谅互让、共担责任、共渡难关。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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