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岗”两天不满意, 解除要付赔偿金吗?

★案情简介 2021年11月1日,杨某至hz公司面试业务拓展专员,双方就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报酬(4000元/月)、考核标准、教育背景及工作背景等进行了沟通。因杨某不具有hz公司要求的岗位相关职业证书,也没有相关工作经验或教育背景,双方约定先试岗。 2021年11月2日,杨某至hz公司工作。11月3日下午,hz公司以杨某沟通技能及专业知识不系统、知识与沟通能力不达标,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将之辞退。Hz公司向杨某支付400元,用以结清2天工资和话费支出6元。...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我们该如何调整应对?

2023年6月7日,上海唐毅律师事务所联合上海佳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在上海国际贸易中心成功举办了2023年中讲座。   2022年是变革的一年,疫情防控从乙类甲管到乙类乙管,女职工保护、新业态劳动者保护、个人养老金、家庭社保共济、劳动争议诉裁衔接等劳动保障政策新规频出,用人单位该如何应对? 本次讲座的主题为“变化、调整、应对”。我们的初衷是希望通过我们的陪伴,能让大家拥抱变化,调整方式,应对未来。...

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劳动者可否要赔偿?

★案情简介 2017年5月1日,朱某与Z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17年5月1日至2020年1月8日。试用期为2017年5月1日至2017年7月8日。 2020年5月28日,朱某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Z公司支付违反法定试用期赔偿金。经仲裁裁决,对朱某请求不予支持。朱某不服,诉至法院。 ★裁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