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调岗至关联公司,职工不去算旷工吗?

★案情简介 A公司与B公司为关联公司,分管同一厂区内的不同车间部门。李某为A公司员工,在技术样衣部担任样衣工。 2022年11月1日,A公司与B公司联合发布通知,内容为:为应对年底繁忙订单,决定将A公司技术样衣部所有员工调整至B公司所属的工厂样衣部工作,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均保持不变。李某收到通知后认为,用人单位虽有用工自主权,但无权单方将员工调整至其他公司工作,故该调岗行为不合理。经A公司多次催告,李某仍拒绝出勤,并向公司致函要求恢复岗位。...

维修工下班路上猝死,构成工伤吗?

★案情简介 2021年10月,李某被某劳务公司派遣至上海某房屋维修公司担任水电维修工,工作时间为每天8时30分至17时。 2023年2月20日下午,李某下班前接到公司派单,前往某小区居民家中维修下水道后,18时30分骑电瓶车离开。19时10分,李某在骑行过程中突发心源性猝死摔倒在路上,救护车到达现场时已经死亡。 劳务公司认为李某前往维修的行为属于因公外出,故其死亡构成工亡,于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但人社部门认为其发病时间在下班以后,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或视同工伤情形。后李某的家属诉至法院。 ★裁判结果...

上班途中乘地铁扶梯时受伤,是工伤吗?

★案情简介 2014年4月2日,乔某上班途中在某地铁站内搭乘自动扶梯时,电梯突然逆行,致使其摔倒受伤。乔某所在单位向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调查审理期间,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就该起事故出具情况证明,称乔某受伤事故属于一般特种设备责任事故,由事故电梯制造单位和维保单位负主要责任。乔某与事故电梯制造单位、维保单位以及上海地铁某运营公司就事故伤害达成协议,获得民事赔偿。后区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乔某不服工伤认定结论,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