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调整户口仍在外地的农婚知青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

沪人社规〔2020〕18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总工会: 为进一步缓解户口仍在外地的农婚知青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后在当地生活困难的矛盾,经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帮困补助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婚知青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自2020年7月1日起,从原来每人每月9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970元。 二、农婚知青生活困难补助享受的对象和条件,申请、审核及发放程序,核查及停发程序等,按《关于规范农婚知青生活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信发〔2016〕21号)执行。...

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稳就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沪人社规〔2020〕15号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促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20〕10号)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延长本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

沪人社规〔2020〕1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市就业促进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应对风险、渡过难关,减轻企业和低收入参保人员今年的缴费负担,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延长本市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通知如下:...

关于调整本市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

沪人社规〔2020〕12号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经市政府同意,自2020年1月1日起对本市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一、2019年12月31日前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在2019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2元。 调整后的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652元,其中孤寡老人或者孤儿的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738元。...

关于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的通知

沪人社规〔2020〕13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提高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第258号令)等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按下列标准计发失业保险金: (一)第1-12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895元/月; (二)第13-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516元/月; (三)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24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