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webadmin | 4月 1, 2016 | news
沪人社福发〔2016〕15号 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保障工伤人员的基本生活,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对本市致残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和生活不能自理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标准进行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一、2015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致残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在目前享受的标准基础上调整,其中致残一级增加440元/月,致残二级增加420元/月,致残三级增加390元/月,致残四级增加370元/月。...
由 webadmin | 4月 1, 2016 | news
沪人社医发〔2016〕17号 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市医疗保险监督检查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办公室,各定点医药机构: 为妥善做好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以下简称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现外来从业人员与本市职工医保缴费与待遇接轨。现就待遇衔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待遇调整的时间及人员范围 (一)2016年3月按规定正享受当月外来从业人员医保待遇的人员,自2016年4月1日起统一调整为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由 webadmin | 3月 30, 2016 |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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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webadmin | 3月 16, 2016 |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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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webadmin | 3月 2, 2016 | news
案情简介 马某于2004年4月进入上海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担任操作工。双方近年签订了一份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马某实行标准工时制,工资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单价以不同产品实际单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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